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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一起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
“IP同源露马脚”串通投标案
一、案件背景
2024年10月,在招投标活动检查工作中,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技术发现,参加“银川某设备采购项目”的两家投标单位“陕西某技术公司”与“兰州某技术公司”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两家公司对投标文件IP 地址相同构成串通事实供认不讳,其违规关联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被依法查实。
二、案情启示
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核心要义在于投标全流程的独立合规性。从投标文件的编制、内部审核到最终上传提交,各投标单位必须坚守“独立操作”底线,坚决杜绝与其他投标单位的违规关联、串通勾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有招投标参与主体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全面规范投标操作全流程,主动排查、精准规避各类影响市场公平的风险隐患,确保投标行为合法合规、独立公正,共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三、处理结果
两家技术公司“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陕西某技术公司”处以招标项目中标金额5.5‰的罚款,对相关主管人员处单位罚款金额5.5%的罚款;对“兰州某技术公司”处以招标项目中标金额6‰的罚款,对相关主管人员处单位罚款金额6%的罚款。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