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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李梓溶
9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近期,四川省财政厅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待遇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印发工作通知,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部门间线索移送机制。同时,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召开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培训会议,统一专项整治审查标准和处理方式,助力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同时,组织精干力量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四川省7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核查。重点筛选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金额在400万元以上,有被投诉举报历史的395个项目作为被查项目,并在核查范围中开展延伸检查。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审议。
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经核实证据材料后,通过责令整改、约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式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充分汲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梳理风险点,查找漏洞,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