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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就《关于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串通投标属于投标无效的具体情形。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方面,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识别码一致,将被判定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同样属于投标无效情形。此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也被纳入其中。
《征求意见稿》还对实时预警和推送串通投标数据信息、评审现场依法处理串通投标行为、强化打击串通投标行为各方责任等作了具体要求。其中提出,进一步完善供应商串通投标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在开标过程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实时对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识别码、机器码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实时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投标(响应)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被认定投标(响应)无效的,采购人要对其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给同级财政部门。(记者付娟报道)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30期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