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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个全球头部品牌参展首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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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糖酒食品交易会将于8月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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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标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律师解答:《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没有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存在时,合同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在此前提下,因招标方(发包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招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施工方)若因为招标人过错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招标方赔偿损失。在施工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招标人无权就该工程项目重新招标,其应当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