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8-86635819 信息发布:028-86632360     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四川招投标网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  

本站公告:
  •   ● 热烈欢迎
  • 四川川发康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遥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蜀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眉山市奇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眉山青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四川恒利鑫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煜水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锦泰成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益志信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中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周加入中国西部招标采购供方数据库。
交流群:川陕渝招投标群 81364328 川陕渝招投标群 81420964 川陕渝招投标 6034707 川陕渝招投标 28732040
当前位置:重庆招投标网->四川招投标网->本网信息->理论探讨
可否将投标产品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http://www.cqbid.cn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3日

      问:驰名商标产品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质量优、服务好,那么为了采购到好产品,能否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产品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答: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由有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如果将投标产品品牌限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那实质上限定或指定了品牌,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因此招标文件中不得限定投标产品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4年第4期

(阅览次数:72次)
 
 【推荐给好友】
 
 【  【关闭】
 

Copyright (C) 2009 WWW.CQBID.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招投标网版权所有.
网站指导: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等西部10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标局 蜀ICP备09024383号-10
客服热线:028-86635819 信息发布:028-8663236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