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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魏昊星 █鲁思洋
近日,湖北省应城市发改局、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本地区基础条件和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推进涉企招投标恶意投诉举报不良行为治理规范化建设先行区创建工作,联合出台《应城市推进涉企招投标恶意投诉举报不良行为治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以“硬核”举措肃清涉企招投标领域乱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该方案参考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投诉人在投诉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投诉、多处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将根据证据和事实作出恶意投诉举报的认定。
认定为恶意投诉举报的行为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实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如累计量化分值达到12分及以上时,将被量化系统自动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黑名单”,限制其12个月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下一步,应城市将进一步完善投诉核查机制,对界定为“恶意投诉举报”的不良行为,快速进入调查处理阶段,依法要求恶意投诉的主体承担消除不利影响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着力推动实现全市招投标“零”恶意投诉举报,确保形成更加高效规范、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魏昊星 鲁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