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8-86635819 信息发布:028-86632360     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四川招投标网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  

本站公告:
  •   ● 热烈欢迎
  • 青川县金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青川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旌阳区越皓清洁用品经营部、
  • 四川启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四川旺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蓉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荣县鹏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巴中市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本周加入中国西部招标采购供方数据库。
交流群:川陕渝招投标群 81364328 川陕渝招投标群 81420964 川陕渝招投标 6034707 川陕渝招投标 28732040
当前位置:重庆招投标网->四川招投标网->政策法规->司法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的通知
http://www.cqbid.cn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的通知


法[2009]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向我院请示是否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自2007年6月1日起,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或转贷款的有关企业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受理。

  上述企业在2007年6月1日之前已签署转贷协议但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应继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法发[1997]2号)第三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法发[1997]2号文件第三条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法函[1998]74号)的有关规定。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阅览次数:6438次)
 
 【推荐给好友】
 
 【  【关闭】
 

Copyright (C) 2009 WWW.CQBID.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招投标网版权所有.
网站指导: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等西部10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标局 蜀ICP备09024383号-10
客服热线:028-86635819 信息发布:028-8663236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