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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永川区是重庆市规划建设的主城以外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其城市总体规划于2004年编制完成, 2007年1月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总体规划明确永川城市建设区范围:包含永川主城区和双竹、大安两个城市组团,建设用地总面积52.92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6万人。几年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永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城市空间。新建了城市外环线,建设和完善了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内部道路系统;建成了东部新区、东南部的工业园区,加快职教城建设,初步形成了新的城市中心和大城市框架。至2009年底,永川主城建成区面积达4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达到42.83万人,原总规确定的城市规模已不能适应永川快速发展的需要。
经国务院2007年批准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将永川纳入重庆市1小时经济圈发展战略规划中,其城市功能定位为:重庆1小时经济圈的西部增长极、长江经济带与成渝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渝西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随着成渝城际铁路、西三环高速路及朱沱长江大桥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永川城市发展的外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根据重庆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永川时提出的发展要求,永川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三六九”发展战略及“双百”大城市发展目标(城市建成区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00万人)。为合理布局城市空间、科学界定城市增长边界、优化功能布局,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组织编制永川区“双百”大城市总体规划。为科学指导城市建设、优化城市整体功能、强化永川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特开展本次项目建议书征集活动。
二、工作任务
本次工作任务为:永川区“双百”大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议书。
三、评选程序
根据设计单位报名的情况,将评选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本阶段为报名预选。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1日—2月10日
2.报名条件:
(1)具有国内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或境外知名设计机构;
(2) 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主创设计师应具有获省(市)、部级以上城市规划或城市设计(作为主持人或主要规划设计参与人)表彰奖励的业绩。
(3)国外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并取得合法的服务资格证书。
注:真诚欢迎并优先选择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规划师担任本项目主创设计师的设计机构。
3.报名材料:
(1)设计单位简介;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介绍;
(6)拟参加本项目志愿书(加盖公章)。
(7)资信文件,内容包括:
①近3年类似规划设计成果清单;
②项目组的设计人员构成;
③对规划设计成果后期服务的承诺;
④主创设计师主持或参与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的获奖证明(选取1—3个项目报送规划设计简本)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政快递寄送(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期送达视为报名无效)。
5.报名预选:主要比选报名单位及首席设计师相关业绩。
6.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的资信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预审,选取5家规划设计单位并发出书面邀请。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凡是通过资格审查并接受我局邀请后,未按时递交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第二阶段
招标主办单位将在2010年3月1日前后对通过预选的5家设计单位发出书面邀请,被邀请设计单位制作项目建议书。
四、项目建议书要求:
勾勒永川作为“双百”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愿景,编制100平方公里大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一)项目建议书包括3个部分:
1.技术文件
要妥善处理城乡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宜居永川、畅通永川、平安永川、健康永川、森林永川”,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体现城市特色,考虑城市安全和国防建设需要。具体应解决以下问题:
(1)提出总体规划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2)原则确定100平方公里大城市建设范围及与周边关系;
(3)原则确定100平方公里大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及与周边关系;
(4)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对内交通通道布局原则;
(5)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6)勾勒城市空间形态轮廓;
(7)设计单位认为应解决的其他问题;
2.下阶段城市总规编制取费标准。
3.Powerpoint汇报文件
重点说明规划设计方案构思。
(二)项目建议书格式及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单独装订成册(A3一式八份、电子文件一份),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技术文件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图纸。
文字说明:
通过分析现状,表述总体规划的目标和内容。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设计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及研究提供技术信息。
图纸:
(1)规划区位图;
(2)高程、坡度分析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道路交通规划图;
(5)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6)城市空间形态图;
(7)设计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图纸。
2.下阶段城市总规编制取费标准,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3.Powerpoint汇报文件为自动播放格式(一份),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汇报文件应简明扼要,重点说明规划设计方案构思,配有解说配音,汇报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时间:初定于2010年4月21日09:00前。
(四)提交方式:直接送达。
逾期未到的视为单方面放弃,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评选一般规定及要求
拟于2010年4月21日于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召开评选会。
评选委员会由5名重庆市市内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永川区规划局根据项目需要分别邀请,成员名单在评选会前保密。评选工作由评选委员会具体承担,评选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评选委员会依据优先选取项目组技术能力强、方案优、设计收费合理的参选单位的原则,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对规划设计单位报送的项目评选文件进行量化打分评选,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暂定中选单位顺序。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参加评选的成员应当回避所在单位、亲属参与的评选。
评选会议按照观看投标影像资料、查看评选文件、专家提问、评委打分、统计分数、确定暂定中选单位顺序的程序进行。评选结果形成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存档。
评选量化的分值总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待定。
评选委员会评选后得分最高者为暂定中选单位,方案报永川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最终中选单位(规委会时间待定)。中选单位有关本项目设计的所有权益须在方案设计通过永川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生效。
六、奖励及酬金
按永川区城市规划委员会最终确定的中选单位顺序,由永川区规划局书面通知第一中选单位商谈下阶段规划编制任务合同事项。双方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及设计单位报价协商一致后签定规划设计合同。若双方在15日内不能就合同签订达成一致意见,则取消该中选单位资格,按中选单位顺序另行确定第一中选单位,依据上述标准商谈下阶段规划编制任务合同事项。对与我局签定了规划设计合同的中选单位我局不另行支付酬金。
对其余提交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书的设计单位,付给排序第一名受邀单位酬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受邀单位均为酬金人民币6万元。
注:下阶段规划编制任务为永川区“双百”大城市总体规划。在项目建议书征集过程中设计单位发生的费用及因酬金而发生的有关税费由各设计单位负责承担。
七、附则
(一)本次征集活动项目建议书的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单位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在评选活动后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的方案。
(二)所有参加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在评选后不退回。
(三)为保证方案征集活动圆满完成,各入选受邀设计单位在领取方案征集文件时缴纳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保证金在永川区规划委员会评选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支付资金利息),如受邀设计单位未按本文件要求投送设计成果,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项目建议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提交的技术文件、Powerpoint汇报文件或下阶段城市总规编制取费标准中出现标明本机构或设计人员身份的文字或标志;
2.提交的项目建议书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3.逾期送达;
4.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
5.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
6.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与其它单位合作。
(五)境外设计机构参加评选如方案最终中选,须与国内具备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与我局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六)合同签署后,中选单位无特殊情况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变更主要设计人员。
(七)各设计单位的调研费、食宿费及所获酬劳的税费等自理。
(八)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
(九)争议解决:与本文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裴渝川 、唐莉
联系电话:023-49899252(传真),
023-49899533、49899553
邮 编:402160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320号)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
二○一○年元月二十八日
时间安排表
项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报名阶段 |
时间:2010年2月1日—2月10日(17:00前)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2 |
领取征集 文书 |
时间:2010年3月5日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3 |
保证金 |
现金:5000元 时间:2010年3月5日09:00—11:00时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4 |
征集文书 解释 |
时间:2010年3月5日09:00—11:00时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5 |
踏勘现场 |
设计单位自行踏勘(区规划局指派专人陪同) |
6 |
征集文书 确认书的回复 |
时间:2010年3月12日17:00时前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7 |
征集截止 时间 |
时间:2010年4月21日 09:00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8 |
评选会 |
时间:2010年4月21日09:30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
9 |
规委会评审 |
时间:待定 地点:永川区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