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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光纤宽带网络及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http://www.cqbid.cn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4日
                                             渝办发[2010]20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6号)精神,引导推进我市光纤宽带网络和第三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3G)网络建设,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发展光纤宽带产业和3G产业是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实现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以至提升国家长远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是我市打造国家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试验区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西部信息化高地、长江上游信息中心和通信枢纽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我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途径,对我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推动“五个重庆”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我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数字鸿沟”明显,在我市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中,仍存在着城市宽带化整体水平低、基站选址困难、城乡差距大、业务应用不足等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网络建设和应用中的困难与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光纤宽带产业和3G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长江上游通信枢纽建设和高起点推进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求,通过实施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改善通信网络整体服务性能,丰富宽带(包括移动宽带)信息资源与信息应用,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宽带接入能力和宽带化信息应用水平,拉动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将我市建设成为“宽带城市”和长江上游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高地,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经济与生产力布局和城市公共服务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城乡通信服务需求差异大的实际情况,按“主城区+区县(自治县)+乡(镇)村”三级体系分级实施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

  2.系统设计、点面结合。紧密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结合网络的全程全网性、服务普遍性,系统设计面向公众用户的光纤宽带和3G接入网络建设方案。在提升城乡公众光纤宽带和3G服务能力基础上,加强对主城区、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园区的网络重点建设,点面结合地推动全市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

  3.多措并举、优化组合。围绕特定时期、特定地点的光纤宽带和3G网络建设需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多种技术实现手段在网络建设中的推广使用和优化组合,不断提高网络建设的经济合理性。

  4.资源共享、节能减排。围绕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中的资源共享和节能减排问题,加大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力度,提高基础设施的集约化程度,强化互联互通,加强网络建设的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与重复投资,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优化建设环境,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共建共享,改善网络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使我市现有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的网络结构、设备性能、网络管理系统全面优化和提升,到2012年,将我市光纤宽带网络建成结构清晰、功能齐全、控制集中,能够满足语音、视频、数据业务承载要求,具备差异化服务能力的综合承载网络,3G网络实现全覆盖,具备提供“无线+宽带+信息”的服务能力。

  (二)阶段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分级实施原则,划分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乡(镇)村三级分步实施。

  1.到2011年,完成以下目标:

  (1)全市光纤宽带端口超过200万个,3G基站超过1万个。

  (2)主城区宽带接入网络线路的光纤化率达到70%以上,实现3G无线宽带高速接入,接入方式多样化;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宽带接入网络线路的光纤化率达到40%,光纤到乡(镇)的比例达到80%。

  (3)主城区宽带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每秒8兆比特,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每秒2兆比特,商业楼宇用户基本实现每秒100兆比特的接入能力。

  (4)全市80%行政村通互联网宽带,乡(镇)村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每秒2兆比特以上;3G网络在主城区、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园区实现全覆盖,在乡(镇)村地区覆盖率超过50%。

  (5)全市新增互联网宽带用户超过50万户,达到250万户,3G用户达到120万户。

  (6)全市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出省总带宽扩容至800G。

  2.到2012年,完成以下目标:

  (1)全市光纤宽带端口超过300万个,3G基站超过1.5万个。

  (2)主城区宽带接入网络线路的光纤化率达到80%以上,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宽带接入网络线路的光纤化率达到50%以上,光纤到乡(镇)的比例达到90%;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实现3G无线宽带高速接入,接入方式多样化。

  (3)主城区宽带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每秒10兆比特以上,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每秒4兆比特以上,商业楼宇用户基本实现每秒100兆比特以上的接入能力。

  (4)全市100%行政村通互联网宽带,3G网络在乡(镇)村覆盖率达到70%。

  (5)全市新增互联网宽带用户超过100万户,达到350万户,3G用户达到200万户。

  (6)全市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出省总带宽扩容至1000G。

  四、重点工程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开展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系统建设。积极采取多种模式,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为驱动,以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构建高速互联、功能强大、随需应变的通信网络环境,实现“宽带城市”的发展目标。落实3G发展规划,加大、加深3G网络覆盖,积极开展网络优化,改善网络性能,统筹协调3G与2G(第二代移动通信)以及未来网络演进的关系,充分利用现有2G网络资源,逐步引入增强型技术,保障网络的平滑升级,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大力实施光纤接入。各电信运营企业要采用多种新技术,大力实施光纤接入,在主城区及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的新建区域直接部署光纤宽带网络,有条件的商业楼宇和园区直接实施光纤到楼(FTTB)、光纤到办公室(FTTO),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直接实施光纤到路边(FTTC)、光纤到户(FTTH);主城区和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的已建区域要加快“光进铜退”的网络改造工程,推动宽带升级换代;行政村通宽带建设工程中,优先采用光纤宽带方式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到村。

  (二)优化完善接入网络结构。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在主城区接入网中规模部署多业务传送平台(MSTP)、光网络单元(ONU)、光线路终端(OLT)等设备,大力发展基于无源光网络(xPON)的非环型光纤接入网络,形成光接入网络点对点、环、树型等多种结构并存格局,优化接入网络结构;升级改造IP(互联网协议)城域网的核心节点,对现有宽带接入服务器进行升级扩容,改善无源光网络(xPON)的安全可靠性,提高主城区接入网整体性能。

  (三)提升本地互联网交换中心(IXC)数据交换能力。鼓励和支持重庆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接入到本地IXC,完善IXC结构,实现本地互联网信息资源的本地交换,减轻ISP省际出口带宽压力;提升本地IXC核心节点服务能力,更好、更快地交换本地信息资源;提高ISP到本地IXC的接入带宽,节省信息传输时间、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带宽需求。到2012年年底前实现IXC核心节点包交换能力、ISP接入本地IXC带宽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

  (四)加快主城区高速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引导和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大3G网络建设力度,尽快实现主城区3G网络的无缝覆盖,并在主城区提供高速数据服务,实现主城区内公众用户随时随地的高速无线接入;采用无线局域网(WLAN)、无线保真(Wi—Fi)、网状网(MESH)等无线技术,进一步提升主城区各商务中心、产业园区、机场、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学校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无线宽带接入能力。到2012年年底,主城区实现TD—SCDMA、CDMA2000、WCDMA三种3G网络的无缝覆盖,规模部署高速下行(上行)分组接入(HSD(U)PA)、演进数据优化/数和语言演进(EV—DO(V))等3G增强型技术,无线数据业务速率明显提高,启动3G向长期演进(LTE)等后3G技术的平滑演进。

  (五)积极实施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乡(镇)村3G网络建设工程。在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商务中心、特色园区、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施WLAN、Wi—Fi、MESH无线覆盖,进一步提升无线宽带接入水平,同时将3G网络进一步向乡(镇)村地区延伸,逐步实现行政村通无线宽带目标。

  五、工作措施

  (一)协调推进网络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全市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网络配套资源建设的规划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实施网络系统工程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无委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做好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建设管理、道路开挖、无线电电磁环境兼容分析和干扰分析监测及台站设置、环保测评等审批工作,并建立绿色通道,推广区县(自治县)分批集中审批等有效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指导区县(自治县)对口部门和单位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网络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等问题,加快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

  (二)精心组织规划设计。市通信管理局要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委、市无委办等部门,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编制基站站址、管道、杆路、光缆等设施的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将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规划纳入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并在编制区域规划和建设规划审批时,将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规划情况纳入审查范围。

  (三)强化资源保障。市、区县(自治县)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以及有关投资主管部门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中,明确为通信建设预留管道、设备间、电力配套、站址资源(包括机房、天面、铁塔、管道、分布系统等)等配套资源,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在城市公共设施、重要交通节点、城市会展广场、主要风景区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中,应将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配套资源纳入审批的重要条件予以同步考虑。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城乡建委要积极协调推动各物业管理企业向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建筑物内或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配套资源。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向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开放楼宇资源提供3G基站站址。电力部门要按照工程的供电需求及通信交流供电技术标准实施外市电引入工程,并按工程建设时间要求同步实施,同时切实解决好二次转供电问题。无线电管理部门要优先保障3G网络通信建设所需的包括微波链路在内的其他用频需求,加大对3G网络使用频率的监测力度,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四)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涉及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保障网络建设顺利实施。市城乡建委负责在建筑物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中对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配套资源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开展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配套资源,应先将其建设方案提交市通信管理局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再按有关程序报批。项目验收时由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作出网络配套资源建设情况的专业审查,确保该项目的后期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系统正常接入。

  (五)完善建设标准。市城乡建委要会同市通信管理局修改、完善《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编号:DBJ50—056—2006),规范光纤宽带网络配套资源建设,统一建设标准、工程规范和验收规范。

  (六)改善网络建设环境。市通信管理局要会同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着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发展环境,积极保障电信业务的平等接入、开通和使用,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不得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进入,影响用户的通信权益。加强对光纤宽带网络、3G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网间互联互通监管措施,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配套措施,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各电信运营企业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移动通信辐射的正面宣传。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生纠纷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迅速进行协调处理,避免出现阻挠基站建设的事件。对于恶意阻扰基站建设、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强拆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积极引导业务应用发展和创新。电信运营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联合产业链相关企业,发挥各自网络和技术优势,开发适合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的特色业务,加快宽带应用的创新,实现各方合作共赢。基于光纤宽带网络或TD的产品和应用,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优先采购力度。鼓励政府和行业信息化中的光纤宽带网络和3G技术应用,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推广基于宽带的视频应用,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继续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鼓励大学生基于光纤宽带网络的创业,支持企业和单位利用光纤宽带网络开展业务,吸纳大学生就业。

  (八)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市发展改革委要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制定光纤宽带和3G的网络建设、应用和研发有关产业政策。市科委要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制定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的支持政策。加大光纤宽带通信核心芯片、器件、系统设备和应用等的研发投入和政策支持,鼓励光纤通信技术创新和提出自主光纤宽带技术标准,带动产业发展,支撑网络建设。继续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电子发展基金、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产业化资金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对TD等3G的各项政策支持。开展3G增强型技术和未来演进技术的标准化、产业化和业务应用研发等工作,同时促进设备及终端产业的发展。

  (九)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建设单位投资光纤宽带网络配套资源建设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经市通信管理局专业审查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减免手续。网络建设中新建管道涉及道路赔偿的,市政部门应积极支持,按市政赔偿标准的下限收取道路赔偿费。对利用宽带和3G开展研发、技术改造、增值服务的企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税务部门应积极指导办理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要会同市通信管理局研究光纤宽带网络建设重大项目及公共服务机构光纤宽带使用等资金支持政策和具体管理办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支持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及应用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减免光缆敷设赔补等费用支出,降低网络建设成本。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出台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


                                                                             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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