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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http://www.cqbid.cn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7日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出口委内瑞拉214辆
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眉市运标(2009-03号)
招标项目名称: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国内段运输
 
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5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二、投标委托
三、招标书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报价
六、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合同履行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 投标时间
十 一、开标
十 二、投标的澄清
十 三、评标及过程保密
十 四、授予合同
十 五、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方中标的权力
十 六、中标通知
十 七、签订合同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附件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
(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现有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具有合格资质并有合作意向的物流公司参与投标。我们希望借此机会,与网络健全、服务、价格等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利。
一、招标项目名称: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
二、招标项目运输路线: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上海港九区码头。
三、招标项目编号:眉市运标2009-03号。
四、投标该项目的物流公司资质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资质、一定经营规模的运输企业均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共三证(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投标确保以上证件真实有效。
2、投标方须提供其企业简介及2008年的经营业绩。
3、投标方须对其现有的公路运输资源、水运资源分别进行介绍说明,并能够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运输路线等信息制作详细的、可操作服务的、有信息传递等内容的运输方案。
4、要求投标方有自开发票的资质。
五、招标项目运输货物明细如下:
序号
车辆名称
单位
数量
包装外观尺寸(mm)
(长×宽×高)
总体积
(m3)
单重
(T)
总重
(T)
1
矿石敞车:(下层整车)
100
9645×3271×2795
8818
24.839
2483.9
2
矿石敞车:(上层整车)
100
9645×3271×2828
8922
25.493
2549.3
3
平车整车(两辆/组)
5
15740×3100×2284
557.23
48.00
240.00
4
守车车体(包括包装座)
4
11297×3076×3700
514.29
16.76
67.04
5
单个守车转向架
8
2832×2460×970
54.06
5.48
43.84
6
港口用吊具
1
8200×3330×800
21.84
3.4
3.4
7
合  计



18887.42

5387.48
六、招标和投标的相关事宜:
开标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15:00整。   
开标地点: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国内市场部会议室。
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物流公司在四川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在开标会前递交给招标单位,同时递交伍佰元整人民币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招标单位: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联系人:吴金田   肖友军
电话:0833—8503239    0833—8502750
传真:0833—8502046
 
以上如有不明之处,请随时与我司联系,
相信彼此真诚的合作一定能带来互惠和双赢!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九月五日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一、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1、凡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资质、一定经营规模的运输企业均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共三证(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投标方确保以上证件真实有效。
2、具有符合国家对运输企业所要求的各种证件,而且能够自己独立开具运输发票。
3、投标方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投标方已经充分理解、完全确认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二、投标委托
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四)。
三、招标书
1、本次招标项目: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
2、本次招标项目运输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尺寸、体积、重量等明细如下:
车 辆 名 称
包装外观尺寸(mm)
(长×宽×高)
总体积
(m3)
单重
(T)
总重
(T)
1
矿石敞车:(下层整车)
100
9645×3271×2795
8818
24.839
2483.9
2
矿石敞车:(上层整车)
100
9645×3271×2828
8922
25.493
2549.3
3
平车整车(两辆/组)
5
15740×3100×2284
557.23
48.00
240.00
4
守车车体(包括包装座)
4
11297×3076×3700
514.29
16.76
67.04
5
单个守车转向架
8
2832×2460×970
54.06
5.48
43.84
6
港口用吊具
1
8200×3330×800
21.84
3.4
3.4
7
合   计



18887.42

5387.48
3、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9月14日下午15:00时。
地点: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国内市场部会议室。
4、起运时间:以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国内市场部书面通知为准。
预计时间、数量、种类:
第一批:2009年9月17日至2009年9月30日。数量:100辆敞车整车,10辆平车整车(两辆/组),吊具一副。
第二批:2009年10月6日至2009年10月20日。数量:100辆敞车,4辆守车(含转向架)。
5、招标项目编号:眉市运标2009-03号。
6、起运地: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到达地:上海港九区码头。
7、本次招标实施单位: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8、接货方式: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车板上接货。
9、交货方式:按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所租海轮,为“班轮条款”条件下交货。
10、运输时间要求:每批次运输货物在15天以内从起运地运达到目的地。
11、在整个运输全过程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运输行业规定的要求,对运输的货物进行衬垫、捆扎;并在运输全过程及港口堆场对货物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保证货物安全、无损、按时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
12、中标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灭失、损坏、丢失、延期等,由运输中标方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3、中标方负责在招标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运输货物财产的保险手续,其保险费用含在合同中。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运输货物损失,中标方和保险公司及招标方须在第一时间对损失共同确认。
14、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的财产总价值为:壹亿元整。
15、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招标方。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计算机标准A4纸张打印,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包括:a、运输方案及运输组织设计。b、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六)。
(2)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自开运输发票资质证明。
b、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方必须提供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统一格式。(格式见附件四)
c、投标方情况表(特别是物流公司设备资源情况)。(格式见附件七)
(3)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一)。
(4)其他有效证件(运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及附件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逐一小签,封面必须加盖投标方单位的有效公章后密封。对本次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运输合同书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应答。
(2)投标报价表为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标准打印,整洁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投标文件附件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a、投标物流公司的具体情况介绍。
b、投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c、服务和其它优惠条件的承诺。(格式见附件五)
(4)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运输组织设计。制定出安全的、可行的、确保运输货物安全的加固方案。
a、运输方案和服务应包括文字资料、相关的图表和数据,并须制定运输备用方案。
(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五、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并且是含税价)。
2、投标方在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填写如下内容:
A. 运杂费(公路运费、水路运费)。B. 包装费。C. 不可预见费。D. 港杂费。
E. 运输货物财产保险费(按运输货物财产总价值的1.2‰计算)。
3、投标报价表。报价说明: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格所要求的内容认真填写,标准打印。(格式见附件六)
4. 投标方必须按投标项目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5. 每一项目有且只有一个报价。本次投标报价原则上为一次报价。
6. 不保证投标价格中最低价中标。
六、投标保证金、合同履行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
1、投标方必须在投标前向招标方提交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证金(格式见附件一)和伍佰元整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保函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含支行)以上机构出具的银行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并在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连续有效。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 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2) 中标方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3) 中标方未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或保证金。
4、招标文件工本费不退还。
5、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二)。
(1)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交壹佰万元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含支行)以上机构出具的银行投标保证金保函,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提交时间以收到中标通知后到签订运输合同前。
(2)如果中标方未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招标方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开标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循本条款:
(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司单位有效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逐页小签。
(3)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正本1份,副本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入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方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投标方的有效公章及骑缝章后密封递交。
2、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等,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方应将投标报价表单独封装,并与正本一起密封。
十、投标时间
1、投标方需在所规定时间前到达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公开投标工作。
2、投标方如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后到达招标方指定地点方将视为弃标。
十一、开标
〈一〉开标
1、招标方按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和评标均由招标方主持。
2、投标方须派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
3、开标前验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4、招标方开标仪式上,将公布(唱标)投标物流公司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保函是否提交等;对唱标结果,投标方必须进行书面确认。
〈二〉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条例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以总价为准修正。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有所差距,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投标将视为放弃。
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的因素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项目法人代表在授予合同前,如所有投标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招标。
(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没有作出根本性响应。
(2)缺乏明显有效的竞争。
十 二、投标的澄清
1、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时间、地点派有关人员解答质疑和澄清。
十 三、评标及过程保密
1、招标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有实质性竞争的招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在比较报价的同时综合考虑和评估以下因素:(1)企业规模。(2)企业资信。(3)经营信誉。(4)运输方案的安全性与合理性。(5)结算方式。(6)售后及延伸服务。(7)交货期限。(8)发车的及时性(主要是措施)。(9)到货的及时性(主要是措施)。(10)对客户的服务及司机的自身服务。(11)合作的评估。
3、中标的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价合理适中。(3)合同执行能力。(4)国内网络健全,有优势路线。(5)运输方案最佳,售后服务最佳。(6)同意合同中的结算方式。(7)综合评比最优。
4、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在均不满足招标方要求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将此次招标转入竞争性谈判。
5、招标方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权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6、在评标期间,投标方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而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授予合同
〈一〉最终审查
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投标物流公司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方。
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方的项目进行国内网络、优势路线、投标方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做进一步的考查。
3、最终审查的方式:对中标方进行答疑、询问。
4、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和考查,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十 五、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方中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十六、中标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宣布或通知中标的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中标结果进行承诺。(格式见附件三)
2、当招标方宣布或通知中标方后,同时通知投标方中的落标方,招标方对落标方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3、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及时对招标方设计的运输货物的包装、吊装方案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确认,最后确定出双方认可的包装、吊装方案。
十七、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文件、附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合 同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
(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合同
托运人: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承运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收货人: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合同签约地: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合同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项目。
一、运输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尺寸、体积、重量:
车 辆 名 称
包装外观尺寸(mm)
(长×宽×高)
总体积
(m3)
单重
(T)
总重
(T)
1
矿石敞车:(下层整车)
100
9645×3271×2795
8818
24.839
2483.9
2
矿石敞车:(上层整车)
100
9645×3271×2828
8922
25.493
2549.3
3
平车整车(两辆/组,)
5
15740×3100×2284
557.23
48.00
240.00
4
守车车体(包括包装座)
4
11297×3076×3700
514.29
16.76
67.04
5
单个守车转向架
8
2832×2460×970
54.06
5.48
43.84
6
港口用吊具
1
8200×3330×800
21.84
3.4
3.4

合  计



18887.42

5387.48
二、货物起运地: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内。
三、货物到达地:上海港九区码头。
四、发运批次:每批次发运信息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预计发运时间:第一批:2009年9月17日至2009年9月30日。
数量:100辆敞车整车,10辆平车整车(两辆/组)。吊具一副。
第二批:2009年10月6日至2009年10月20日。
数量:100辆敞车整车,4辆守车(含转向架)。
六、货物交接
1、起运地接货方式:在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内车板面上接货。同时办理甲、乙双方交接手续。
2、目的地交货地点若有变更,甲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承担因变更交货地点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3、上海港九区码头交货条款:乙方按甲方所租海轮为“班轮条款”条件下交货。
4、交接责任:按交通部《货、管规》的规定,交前由甲方负责,交后由乙方负责。
5、在起运地货物交接的当天,乙方对货物数量和质量(外观)应及时查验。如有数量或质量异议,必须在货物运出公司前通知甲方,逾期未通知视为发运货物数量和质量(外观)符合要求。
6、货物交验:乙方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九区码头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货物运输质量的交验手续。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货物发运2天前,向乙方书面通知启运信息:内容包括货物在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内的装运时间、接货地点、日装车计划以及注意事项等。
2、甲方应保证设计的包装方案合理、适用,以便在公路和水路上的运输。甲方所设计的包装方案须经乙方认可后,方能确定为此次发运包装方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运通知后,须委派一名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表在甲方发运现场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且负责组织好承运车辆的装运协调工作、车辆的调配、车辆在途追踪、货损处理以及和客户的沟通;并遵守甲方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和甲方一致。负责对货物装运到汽车车板上后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甲方货物运输的安全无损。
4、为确保甲方货物的运输安全,乙方必须使用其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本公司汽车车辆及具有相应资质的轮船运输企业的船只;不得将此项目的货物转包给其它单位承运,不得使用社会闲散车辆、船只对其进行运输。若乙方使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运输工具)以外的汽车车辆或轮船运输甲方货物时,乙方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与乙方长期合作并具备国家认可的同等资质的公路运输或水路运输合法企业的适载运输工具。
5、此批出口货物海船预计受载日期由甲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货物从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启运后,乙方负责在15天(以每批次最后一件货物发运的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内将货物运抵上海港九区码头并起驳。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有关行业法规。对货物应采取必要的衬垫、捆扎等安全措施,保证甲方货物安全无损地按期运至目的地。
7、乙方将甲方的货物运至上海港九区码头后,应及时将货物卸到码头堆场;乙方不能以任何原因为理由(不可抗力因素和政府行政禁令影响运输的因素除外)将甲方货物压在乙方的轮船上,由此所造成的压船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将此批货物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向甲方通报每批货物运输动态,内容包括货物当前所在地以及货物抵达上海港九区码头的预计时间。
9、每批次货物抵达上海港九区码头并卸船至堆场后,免堆期为90天(甲方负责协调)。超过该时间后产生的仓储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等现象。货运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在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货物发生的货缺、货损,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并立即将当地有关部门所认定的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提供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由于乙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造成的货损,致使甲方无法理赔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货运事故导致运输货物损伤时,乙方对损伤的运输货物有修理、恢复等义务,货物修复后须符合货物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自行修复,由甲方修复时,乙方应派人到修理现场,对修复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事后若因赔偿事宜发生争议时,甲方有权以自行修复的单据要求乙方支付修复费用。
5、如在甲方(起运地)交付货物给乙方后,乙方在(目的地)交验给甲方货物(“班轮条款”条件下交货)之前发生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行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货损,包括第三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毁损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
九、保险责任
1、为确保甲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乙方须为承运货物办理运输货物财产保险。保险手续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办理,保险受益人为甲方(即: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保险类别为运输一切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单正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为:从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内起运,由公路运至中转港,再运至上海港九区码头(张华浜),最终至(离境)海船边为止(含中转港和上海港九区码头的装卸工作以及港区内短驳运输工作)包括运输、吊装、组装及堆存内的相关工作。
3、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的过程中,若发生甲方货物损失的事故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报案。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应到车辆或应发运车辆数量偿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辆∕天(指乙方根据甲方发车时间、计划的通知,未按时抵达发车点的情况);甲方未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承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待超出24小时以上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等待车辆的数量赔付乙方车辆滞留费,车辆滞留费标准为:1000元∕辆∕天。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在上海港九区码头无法按期交货、装运海船,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乙方不得以运输时间、海船船期等方面的争议为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若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原因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从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经中转港运至上海港九区堆场场地并至(离境)海船边的全程运输费用为:
国内段运输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万仟佰拾元整),其中含运输货物财产保险费。
2、结算方式:在第一批运输货物离开甲方前5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运输发票为准)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40﹪;余下的60%待本运输合同书内规定的全部约定条款执行完后4个月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合法运输发票,一次性结清余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单方中止、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有效期为:从2009年9月   日到2010年9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时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                 (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工行眉山市分行崇仁分理处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时间: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关于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招标的投标保函。
本保函作为                 (以下简称投标人)对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招标,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投标方一旦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后,立即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为 伍万元整 人民币。
(A)投标人在开标后或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
(B)在宣布或通知中标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和贵方签订合同。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有效,除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外,凡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任何期限,投标人均须通知本行。
 
开证单位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       期:2009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关于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本保函作为承运人与委托人于 2009    日就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而提供国内段运输签订的(眉市运标2009-03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壹佰万元整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就此保证和同意如下:
(A)当承运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的合同文件和随后经双方同意的修改、补充、变动等文件,只要贵方确定,不管承运方如何反对,本行在收到贵方说明承运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并经查证属实,立即按通知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支付给贵方,但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
(B)本保函的任何支付均不能扣除无论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出扣留现有和将来的任何税费、关税、费用或扣留。
(C)本保函的各项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融通、或其它宽容或让步,或者其它任何行为或失职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的义务。
(D)本保函在开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律有效。但如果到期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限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开证行名称:                             
         
公      章:                             
出具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件三
中标承诺书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我们在此承诺,如果我们在贵方组织的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的项目(标书编号:眉市运标2009-03号)招标中中标,我们将严格遵守贵方的一切条款。
 
 
投标方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2009年9月  日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投标方名称)法人代表       授权       (被委托人姓名)为全权代表法人,参加贵方组织的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国内段运输项目招标活动(招标编号:眉市运标2009-03号),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方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全权代表身份证明
 
日期: 2009年9月   日
 
附件
服务承诺书及其他优惠条件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我们在此承诺,如果我们在贵方组织的出口委内瑞拉214辆铁路(车辆)商品项目国内段运输招标项目(项目招标编号:眉市运标2009-03号)中中标,我们将严格遵守以下服务承诺条款:
1、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保持业务信息联系。
2、我们负责在合同约定下安全、按时、按量完成合同内容。
3、如在运输货物途中,即在招标方交付货物以后接收方交验货物之前,先行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货损。
4、如有违反合同约定事件发生,接受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的处罚。
 
投标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时间:2009年9月  日
 
附件六
投标报价表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运杂费(元)
港杂费(元)
包装费
(元)
不可预见费
(元)
单 价
(元)
合计金额
(元)
财产保险费(元)
总 价(元)
公路
水路
中转港
上海港
矿石敞车:(下层整车)
100










矿石敞车:(上层整车)
100








平车整车(两辆/组)
5








守车车体(包括包装座)
4








单个守车转向架
8








投标报价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投标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投标方情况调查表
 
一、组织状况
投标方名称
 
投标方地址
 
邮编
 
公司法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注册资金
 
企业性质
 
公司人数
 
税号
 
银行信誉度
 
开户行
 
账号
 
二、经营状况
该公司主要客户
 
公司运能
 
去年营业额
 
自有车辆数
 
投标项目利润
 
公司经营主要产品
 
公司网络分布
 
三、路线状况
 
投标方公章:
 
日    期:
(阅览次数:12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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