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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6月9日讯 (记者 杨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规范内蒙古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秩序,提升采购效率与透明度,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惩防并举整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秩序,维护采购方利益。
今年一季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3家违规供应商采取失信记录、信用扣分、暂停交易等惩戒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常态化监管,倒逼供应商规范商品信息发布,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同时,依托智能化监测系统,自治区财政厅对电子卖场商品价格实施动态追踪,特别是针对价格异常情况,一季度累计预警并督促18家供应商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商品的供应商采取下架商品、信用扣分及取消入驻资格等处罚,有效防止、遏制虚高标价现象,切实维护了采购方权益。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完善电子卖场统一交易规则,压实运营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商品发布、价格监测、信用考评等环节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全力打造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赵大军说。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