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8-86635819 信息发布:028-86632360     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四川招投标网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  

本站公告:
  •   ● 热烈欢迎
  • 什邡市三业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电科宏安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宏海嘉盛实业有限公司、
  • 宁夏亿鼎亨通建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川大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科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成都华视精微科技有限公司、
  • 自贡市贡井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四川翊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周加入中国西部招标采购供方数据库。
交流群:川陕渝招投标群 81364328 川陕渝招投标群 81420964 川陕渝招投标 6034707 川陕渝招投标 28732040
当前位置:重庆招投标网->四川招投标网->招标信息->推荐公告
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http://www.cqbid.cn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磋商邀请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3.采购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500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需满足的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岩土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八、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7日9:30(北京时间)截止。

供应商应准时签到,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未准时签到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地点:

2024年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1335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楼903、904、905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17372

2024年1月5日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2、项目内容:本次规划改造范围362亩,其中建筑面积为28.9亩,围绕双旗美村一期进行提升,同时建设二期,改造及新建配套建筑物、打造景观和生态停车位等设施等。项目从整体出发,以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为目标,以基地自然禀赋、文化资源为基础,打造四川首个林产品初级加工交易活动中心。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500000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1)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地质测绘、岩土工程勘探与原位测试、岩土工程检测监测、现场测试与取样、土工试验、水质分析、岩石试验、现场室内试验等)并出具测绘成果文件及勘察图纸等以及施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

(2)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委托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3)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完善的勘察方案、成果资料等。

2、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 勘察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 勘察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勘察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 现场负责人:拟派本勘察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服务标准

供应商最终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勘察单位对提交的勘察文件的质量负责,并对勘察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接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三.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四、成果要求

1.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实施项目涉及地质勘察并出具勘察成果报告五套(全部成果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文图的内容应一致)。勘察结果通过专家审查,并提供审定后的相关报告(纸质装订成册,电子档一份);

2.成果归属:采购人享有著作权,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

2.支付方式及要求:

(1) 供应商出具勘察初步成果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 供应商出具勘察最终成果且审查通过时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 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过程中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2. 供应商须检查资料的完整、合规性。在服务期内,提供的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若出现重大漏项和误差时,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 作业现场存在暂不能迁移的临时建筑物及树木等,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出具符合要求的勘察成果,不得影响工期要求。

4. 付款要求: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勘察单位因勘察不到位,导致变更增加工程投资超过10%不足20%的,扣减勘察单位10%服务费;增加投资超过20%(含20%)的,扣减勘察单位30%服务费,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

7.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政采购合同中约定。

 

(阅览次数:28次)
 
 【推荐给好友】
 
 【  【关闭】
 

Copyright (C) 2009 WWW.CQBID.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招投标网版权所有.
网站指导: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等西部10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标局 蜀ICP备09024383号-10
客服热线:028-86635819 信息发布:028-8663236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