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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450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需满足的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八、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截止。
供应商应准时签到,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未准时签到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地点:
2024年6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1335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楼903、904、905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17372
2024年6月11日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双旗美村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内容:新建建筑5000平方米,改扩建20000平方米,新建道路3.6公里,生态植被修复25000平方米,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等。具体的实施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450000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审核验收合格及工程资料归档完毕,并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结束。在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环保监督、检查、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控制);
(2)负责施工进度的管理(进度控制);
(3)做好工程建设的工程量审核(投资控制);
(4)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制(安全控制),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质量要求:
(1)严格按监理技术设计书的时间计划实施监理;
(2)严格按照各项技术依据监测样品;
(3)准确记录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对被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在发现问题当天完成,填写问题对接单。
三、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1名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备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业务培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监理员:拟派本工程监理员不少于1名,具备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业务培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人员均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如有);
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2、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人审核、批准;
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人;
14、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人;
21、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采购人。
22、必须满足建筑、市政工程技术规定、规范。
23、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项目投资、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4、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规范监理。
25、配合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作业质量、材料、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26、填报监理工作日志
27、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
(2)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预算书等;
(3)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规定;
(5)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构建完整的监理制度、监理大纲。
28、监理重点:工程清标审核、协助采购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控制、信息、合同等方面的控制、管理。
29、构建完整的监理制度、监理大纲。
30、监理作业单位的技术方案,督促作业单位按方案实施工作。监理方案设计、监理项目作业、监理项目安全生产(保密)、监理项目进度、监理报告编制、监理项目成果、审查项目验收。监理数据库建设及成果汇总。
31、文件资料
在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32、监理月报
成交供应商应在每月的30日向委托人提交当月的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格式及内容应按“监理规范”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
33、监理归档资料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开工前将本工程所用监理资料样表一套报委托人。
(2)监理归档资料应按“监理规范”要求的格式和内容以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监理资料中应包括重要部位隐蔽检查、验收等的工程照片。
(3)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将本工程有关监理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编制、装订好后移交给委托人,资料份数为叁套(其中原件一套)。
(4)成交供应商在本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的30日内,将本工程有关保修期监理资料按规定整理、装订好后移交给委托人,资料份数为叁套(原件一套)。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支付方式及要求:
①服务合同签订完成后,由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②工程投资额经委托人确认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
③施工监理服务期届满且工程完工,经交工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97%。
④缺陷责任期结束,经验收合格,各方无异议后,由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00%。
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凡涉及工程工期和投资变更的,监理人必须与委托人共同签字同意并完善相关程序后方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监理人除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利外还需履行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3、监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长期驻守施工工地,不得随意离岗,每月驻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且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旁站人员必须在场。监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的应书面向业主报告,得到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中有一人必须每天到场。
4、原则上要求进场监理人员应与监理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人员相符,不得随意更换。
5、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核实并签署相关文件,保证资料的同步性、准确性,不得事后补签。若违反此规定,业主有权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同一监理人员出现两次以上行为者,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当事监理人员。
6、监理人的资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取消或降级,则监理人违约,合同关系自动终止,委托人有权追究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