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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催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http://www.cqbid.cn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1日

  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营山农商银行(采购人)委托,拟对营山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催收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GHTC17N043

二、招标项目:营山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催收服务项目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14日0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限公司(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包/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我公司在报名环节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以评标委评审结论为准。供应商务必严格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取得投标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12月04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和投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山农商银行

地 址:营山农商银行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9088197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联系人:母老师

联系方式:0817-3333257

十一、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项目概述:营山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催收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要求

1、以法律程序为依据,对采购人指定的不良资产进行催收服务,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实现精细化管理。方案应成为提升采购人服务品质,塑造采购人形象,完善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并为国家建设提供方向性研究基础。

2、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6个月

3、商务要求: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计划开展风险代理的对象的必要资料和信息(客户花名册及甲方单位介绍信),乙方退场时保证必须交清全部领用资料,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为一般权限,风险代理过程中,一律由甲方向客户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现金和代为出具任何收款凭证。

(三)乙方在整个风险代理清收过程中必须合规、合法,不得使用暴力、胁迫等违法手段促使借款人偿还债务,以提高甲方不良贷款收回率。若乙方使用违法手段或不正当手段开展风险代理工作造成各种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乙方在风险代理过程中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违返本协议任意一款的,甲方除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外,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形成劳动用工关系,乙方及其员工在整个代理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法律后果以及因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均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结束在甲方的风险代理工作后,仍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因乙方致客户资料遗失形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工作人员在风险代理工作结束后,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乙方若有遗漏资料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负责赔偿。

(七)委托期间,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费及追债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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